龚本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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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事故律师,专办交通事故案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假肢赔偿、植物人赔偿、死亡赔偿、交通肇事罪等。
龚本宝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知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专家;南京市律师协会规范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南京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龚律师执业19年,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 详细>>
律师姓名:龚本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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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勘查和责任认定,如果有造成人员伤亡,责任方就需要对受害方进行赔偿,然而现实中很多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后不知道如何向对方索赔。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交通事故的受害方怎样索赔,一起来阅读下文吧。
一、交通事故的受害方怎样索赔
不少的人都遭遇过车祸,在车祸发生以后如何让进行索赔就是比较重要的事情了。那么,交通事故的受害方怎样索赔?
1、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双方可以自行调节,调解顺利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2、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进入诉讼程序得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并起草起诉状,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交通事故案件,法院一般不当庭宣判,会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如双方不上诉则判决书生效。
判决生效后被告履行赔偿义务,若被告不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交通事故要赔偿哪些费用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三、交通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后,知道通过什么途径向对方索赔非常重要,我们可以跟提出赔偿要求,然后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对赔偿事宜达不成协议,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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