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本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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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事故律师,专办交通事故案件,擅长处理交通事故假肢赔偿、植物人赔偿、死亡赔偿、交通肇事罪等。
龚本宝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律硕士;知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专家;南京市律师协会规范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南京师范大学客座教授;龚律师执业19年,对《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 详细>>
律师姓名:龚本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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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人们买车,一般会在第一时间给爱车上保险,其中交强险是法律强制要买的。汽车买了保险,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会对事故进行评估,然后进行理赔。那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及时间限制是怎样的?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1、机动车在保险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身或者第三者财产损失或者人员受伤的,需要由公安机关确定机动车承担的责任,然后按照责任承担事故的损失赔偿,在赔偿结束以后,按照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内容申请保险理赔。理赔时,首先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资料,保险理赔窗口受理审核,保险公司上级审批同意,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保险金的数额后,支付相应的赔偿。
2、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索赔申请书(属于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双方车辆的 保险单正本复印件、双方的财产损失清单以及修理发票(这个金额需要是保险公司确定的金额)、技术鉴定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施救费的发票。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限制
财产险的理赔时效一般是两年,这样两年的规定是,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起,两年内没有提出索赔的,视为放弃索赔权。
具体相关如下:
1、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3、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4、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及时间限制的知识介绍。道路上的车辆多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就更多了,意外随时都有可以发生,因此我们在驾驶汽车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小心驾驶,万一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在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救治伤者,另外还要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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